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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初窥

2024-10-01 04:05:30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初窥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三法印+缘起性空

能够自由自在地观察自身佛性之奥秘的觉者,在运用大智慧深入研究生命是如何到达光辉彼岸的过程时,真实地看到,构成宇宙万事万物的五种因素(色、受、想、行、识)原本具有可变的空态性质,没有不可变的实体,一切痛苦灾难,都能被这一空态度脱而化解掉。

常言道:开悟的楞严,成佛的法华。可见《楞严经》在浩瀚的佛教经藏中的重要性。《楞严经》全称《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在《法灭尽经》上说:末法时代,《楞严经》先灭,其余的经典跟着就灭了。如楞严经不灭,正法时代就现前。

那么,《楞严经》都讲了些什么呢?

《楞严经》由唐中天竺沙门般刺密帝译,乌萇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罗浮山南楼寺沙门怀迪证译,菩萨戒弟子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据《楞严经》纲要载,《楞严经》由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部分构成,而以正宗分为主要构成部分。细致来讲,楞严经包括:序分、三番破识、十番显见、剖妄出真、会通四科、圆彰七大、审除细惑、从根解结、二十五圣圆通章、四种清净明诲、楞严神咒、十二类生、历位修证、七趣、五十阴魔。

《卷一》.序分.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祇桓精舍,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严净毗尼,弘范三界;应身无量,度脱众生;拔济未来,越诸尘累。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

复有无量辟支无学,并其初心,同来佛所,属诸比丘,休夏自恣。十方菩萨,咨决心疑,钦奉慈严,将求密义。即时如来,敷座宴安,为诸会中,宣示深奥,法筵清众,得未曾有。迦陵仙音,遍十方界。恒沙菩萨,来聚道场,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注释:

1.如是我闻:佛陀在进入涅槃时,承侍在佛陀身旁的阿难,轻轻的问道:第一、佛陀涅槃后,以谁为师?第二、佛陀涅槃后,依什么安住?第三、佛陀涅槃后,恶人如何调伏?第四、佛陀涅槃后,经典的结集,如何才叫人起信?

佛陀说:“阿难!你和大家好好记住,你们应依戒为师。有一人依戒律修行,佛教就有一份光明。有十人就有十份光明。有百人、千人、万人、以至人人都依照戒律修行而不毁犯,这时佛教就有无量无边的光明,照破消灭世间所有诸黑暗。依四念处安住;即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遇到恶人时,不与他争辩,不要理他,以沉默对待之。结集经藏时,经的前面以‘如是我闻’为开始。你们依法而行,就是我的法身常在之处!

2.室罗筏城,祇桓精舍:室罗筏城,即舍卫城,是古印度拘萨罗国都城,在今印度北方邦北部,拉普提河南岸。是佛教史上,著名的祇园精舍所在地。祇园精舍是祇陀园林须达精舍的简称,是佛教史上第二座佛寺,在舍卫城内,乃须达多长者建筑以供佛说法的道场。

3.比丘:佛教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出家人。

4.无漏:漏是烦恼的别名,有漏就是有烦恼。漏含有漏泄和漏落二义:贪嗔等烦恼,日夜由六根门头漏泄流注而不止,叫做漏;又烦恼使人漏落于三恶道,也叫做漏,所以有烦恼之法都叫做有漏法,而世间之一切有为法,都是有烦恼的有漏法。无漏就是清净没有烦恼的意思。

5.阿罗汉:为声闻四果之一,如来十号之一。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是南传上座部佛教中最高果位。罗汉者皆身心六根清净,无明烦恼已断(杀贼)。已了脱生死,证入涅槃(无生)。堪受诸人天尊敬供养(应供)。于寿命未尽前,仍住世间梵行少欲,戒德清净,随缘教化度众。

6.三界:乃一切有情动物生死往来的世界,又云果报处。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一、欲界:从地狱起至他化自在天,善恶参差,男女杂居,多诸染欲,故云。二、色界:从初禅天至四禅天,无有女形,亦无欲染,且宫殿高大,皆由净色化身,故云。三、无色界:从空无边处天至非想非非想处天,但具四心而无色质,故云。由此可知,具情欲为欲界,色相殊胜为色界,离色质为无色界。三界的生处,各依所作所为而差别。

7.辟支(佛):即辟支迦佛陀(辟支迦佛陀的简称,又音译作钵罗翳迦佛陀,或简称辟支迦佛、辟支等),指过去生曾经种下因缘,进而出生在无佛之世,因性好寂静,或行头陀,无师友教导,而以智慧独自悟道,通说为观察十二因缘,进而得到证悟而解脱生死、证果之人。

所以亦称为“独觉”(新译)或“缘觉”(旧译)。

8.菩萨:菩萨是“菩提萨埵”之略称。意即求道求大觉之人、求道之大心人。菩提,觉、智、道之意;萨埵,众生、有情之意。与声闻、缘觉合称三乘。又为十界之一。即指以智上求无上菩提,以悲下化众生,修诸波罗密行,于未来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圆满、勇猛求菩提者。

9.法界:佛教把凡是意识思维所依止的对象皆称为法界。通常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就事象上说,法是诸法,统括宇宙一切的存在;界为分界,即事物的类别。二、从理体上说,凡一切存在的本质即是法界。在大乘佛教中,法界与真如、实相、真际等成为同一概念,是存在的最高原理,被视为宇宙万物和佛道的根本、依据。

图片摄影:墨秋日曰

文字整理:左右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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