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身为出家和尚,不潜心修行,却动起了邪念,干起了强奸妇女的勾当。近日,由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和尚强奸妇女案,经法院审结,被告人刘庆明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 现年64岁的刘庆明,法名:释智勇,系明光市大横山法华寺和尚。
2011年7月份的一天上午,19岁的马某到法华寺附近采摘木耳被刘庆明看见,刘遂将其哄骗到寺庙内的住处,对其实施奸淫。至2012年1月中旬,刘庆明又多次带马某到寺庙内对其实施奸淫并致其怀孕。经鉴定:马某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今年2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刘庆明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5月4日当法医物证鉴定,证实马某引产胎儿与刘庆明符合生物学遗传关系后,在确凿证据面前,刘庆明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今年6月19日刘庆明因涉嫌犯强奸罪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庆明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刘庆明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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