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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即人类只有如此才美好的人生形态,是指生理成熟的男人和女人以婚姻为纽带结为一体的各自以自己所能无条件帮助和成就对方需要的家庭主要角色关系,男人叫丈夫,女人叫妻子。夫妻一旦结为一体,就自然形成有次序的家庭角色关系。若非一方包容和隐忍,夫妻关系就名存实亡甚至解体。夫妻双方各自只有自觉分享自己所有、帮助和成就对方需要的义务,没有要求对方按照自己期望满足自己需要和做对方行为判官的权力。

“丈夫”在古时指成年男子,有时候也指男子中的杰出者。《榖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古时男子每到二十岁,便要举行冠礼,之后就进入了丈夫的行列。“夫”是指戴冠男子,而“丈”则是指成年男子的身高,大多成年男子的身高都已超过“一丈”。一丈为10尺,夏尺只有今市尺的4寸8分,则夏时一丈约为1.6米高。人们在描述男人特点时,经常会用“男子汉大丈夫”一词表述。不过当今“丈夫”一词指已婚女子的配偶。

人们通常谈到夫妇时,夫多被称为“丈夫”,妻子则被叫做“老婆”。这两种叫法、习俗相沿至今。

“丈夫”一词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源自母系时代的夫妻传统礼仪而得来。众所周知那是女尊男卑的时代,男女结为夫妻后,男的怕女的被其他男人抢走,就天天跟在女的后面一丈之远。不能近了不能远了,大概就是不能在视线之外,故男的被人称之为“丈夫”。另一种说法是,在我国有些部落,有抢婚的习俗。女子选择夫婿,主要看这个男子是否够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为标准。一丈约等于七尺,有了这个身高一丈的夫婿,才可以抵御强人的抢婚。根据这种情况,女子都称她所嫁的男人为“丈夫”。[3]  夫婿,如“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汉乐府《陌上桑》);夫子,尊称。如“夫子所学,当日知其所亡。”(范晔《乐羊子妻》);夫君,如“夫君初破黑山归。”(高骈《闺怨》);君子,敬称。如“未见君子,忧心忡忡。”(《诗经·召南·草虫》);郎,昵称。如“出门愿不闻悲哀,郎在任郎回未回。”(王建《镜听词》);郎伯,如“郎伯殊方镇,京华旧国移。”;良人,“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官人,宋代,这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时代。;老爷,仅限于官宦人家对老公的称呼。其在家中的尊贵地位不言而喻。;相公,元无名氏《举案齐眉》第四折:“ 梁鸿 云:‘娘子请穿上者。’正旦云:‘相公,吾不敢穿。’”;先生,近代以来,也称“丈夫”为先生。

“妻”最早见于《易·系辞》:“人于其官,不见其妻。”但妻在古代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称。《礼记·曲礼下》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看来那时的“妻”只是平民百姓的配偶,是没有身份的。后来,“妻”才渐渐成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称。

“妻”的别称很多。古代无论官职

大小通称妻为“孺人”。卿大夫的嫡妻称为“内子”,泛指妻妾为“内人”。妻还被称为“内助”,意为帮助丈夫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人。“贤内助”成为好妻子的美称;旧时对别人谦称自己妻子为“拙内”、“贱内”;而在官职较高的阶层中对妻子的称呼却反映出等级制度来。如诸侯之妻称“小君”,汉代以后王公大臣之妻称“夫”的人(夫人),以及有钱有势的皇亲贵族家的公主千金婚配后的称呼,唐、宋、明、清各朝还对高官的母亲或妻子加封,称诰命夫人。进入现代后,则出现了书面与口语两种说法。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口语最常见的有老婆,此外还有堂客、太太、内子、爱人、亲爱的、女人、孩子他妈(娘)、母(闽南语,国语谐音“某”)、牵手(源自平埔族语)、另一半、蜜糖、甜心……等等,因人而异,有多种变化,可随场合与心情随意使用。书面用语则仍然保留“内子”、“内人”等对他人称自己妻子的名称。

基于爱情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关系,是爱情伦理关系与婚姻伦理关系的复合存在。

婚姻伦理关系,中国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记产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国各时代情况都不同),以婚姻管控产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属于管控型伦理 。婚姻本质属于管控的范畴。被安排忠诚对象,或在限定条件下选择忠诚对象。

爱情伦理关系,自主产生,全世界总体是一男一女,与爱情有必然关系,以双方自愿爱情信念(信仰)产生,以自愿爱情信仰(爱情伦理关系)产生算起。属于自愿型伦理,无管控方存在。是产生于爱情情感又超越情感的爱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自愿,并且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自2016年1月1号起晚婚奖励取消)。

1.自尊心

人的自尊心从小就有,一旦受到损害,便会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信赖,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任何训斥或轻视贬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办事。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个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创[4]  进。

社会是人生活乐趣的源泉。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还会破坏对方的心理平衡,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对爱人产生反感,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每个人的爱好不同,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为对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持久的爱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否则,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不满、烦恼、怨恨也会接踵而至。

爱人心里不痛快时,总想找人诉说一番,一吐为快。这种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责备对方心胸狭窄,或嫌对方唠叨。而应主动接受对方的宣泄,并进一步劝慰、疏导,排解其内心的痛苦,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建立新的心理平衡。这样内心的痛苦便会烟消云散,夫妻感情也会进一步得到加强。

2.感情培养

感情的来源需要从小时候培养,人的理解力与道理的分析能力,处事的方式受父母言行的影响,处理事情的能力与接受的道德教育,有着直接的关系。成长过程:小时候与父母和玩伴之间的交流中,就应该让他(她)们懂得相互尊重、相互谦让、文明用语、爱护环境;懂得学习与生活有关的知识;懂得怎么自救和如何正确帮助别人;懂得任何爱的相互传递,都将影响到一个人性格的确立;懂得如何正确的换位思考问题;懂得了解父母的辛苦;懂得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懂得如何珍惜相互的感情。等到这些孩子结婚了,就能够做到夫妻间的尊重、理解、关爱、信赖,也是爱情的基础和事业成功的前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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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情基础

夫妻之间,彼此言语与肢体的力度、尺度、深浅的把握要恰到好处。夫妻之间的信赖,源于彼此之间,换位思考的心里触动感受与真诚。

4.矛盾的原因

夫妻之间爱好、习惯、生活方式、说话方式,处事方式的不同,是导致夫妻矛盾的根源。如果找到一个品行优良的配偶,夫妻间的感情自然而然会很和谐。如果有一方品行不端,做事不讲理,言语尖酸、刻薄、蛮横无理、冷漠、不懂悔改都是夫妻感情恶化的导火索。

5.配合与协调

生活中需要协调与配合,如相互之间不能分开就要学着珍惜,缓和矛盾使彼此间的关系与生活气氛保持融洽,因为相互之间的习性已经很了解了,所以不要做相互厌烦的事情,尽量想一个适合又合理的办法来化解冲突,这样双方都不会受到伤害,还能让夫妻生活更加和睦温馨,这就是智慧的体现。能得到对方言语的赞赏与正确的评价,也是一个人工作与操持家务琐事的动力。夫妻间优雅智慧的交流技巧,可使压抑的情感,巧妙释放。

6.交往误区

相互朋友间交往的尺度把握,也是一种学问,智慧的人把握的恰到好处,无知的人产生了婚外恋。逃避使他(她)们坠入更深的深渊不能自拔,移情别恋伤害了一个又一个与他(她)们亲近暧昧的人。如果没有感情了,就应该选择分手,不要纠缠不休,不要由爱生恨彼此伤害。理智的做法比冲动的做法更值得提倡。那种控制他人正常社会交往的做法是错误的,需要引导爱人怎样换位思考,让对方了解相互的感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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