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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五眼之一,是菩萨之眼,能观照诸法的差别性,能够清楚的见到一切法妙有的道理。法眼为初地以上的菩萨所具,能见万法的本性──法性,亲证诸佛法身之一分乃至多分,绝不是如一般人所说的具有法术之士就是具有法眼;略解佛法者,也称具有法眼。其实法眼和证法身有关,若是仅仅见性,尚不能称为具足法眼,而只能够确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功能。
法身遍一切处、遍一切时,它非色、非无色,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说是,一切都是,也可说一切都不是。有执着者,一切都不是;无执着者,一切都是。具足法眼的菩萨,称为法身大士,非凡夫所能想像。无我有两种,分人无我和法无我。证人无我、离人我执,就是罗汉;证法无我,离法我执,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萨。罗汉离人我执,得慧眼,出三界;菩萨更进一步,离法我执,证法身、得法眼、虽住三界,却不为生死所困,称为法身大士。
法眼能观照真理的无限方面。正如在无边无际的太空中,天文学家指出许多银河、恒星、行星等等一样,在‘空’的体验中看出无穷无数的境界,无穷无数的天堂、人间,无穷无数的有情众生和不可计数的活动。具有法眼的菩萨是没有执着的。在《金刚经》里佛陀一再地说,当菩萨救度众生时,他对主体,例如‘自我’;对客体,例如‘你’;对其余的事物,例如行为;或对时间的概念都没有任何执着。因为如果菩萨对任何事物有丝毫执着,他便不能称为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