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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有哪些禁止的恶行?十恶业道

谈到戒律,人们心中呈现的大都是佛教中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从数以几百条的比丘、比丘尼僧戒到居士的五戒、八戒、菩萨戒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苦行僧式的道德规范,给现实的生活增加了不必要的烦恼和束缚,是人类自由的禁锢。但在佛教看来,如果想获得优越的生存境况,使自己生活得更舒适快乐,那就必须遵守相应的道德准则。在因果规律的法则下,如果欲以作恶的方式追求幸福和快乐,那无异缘木求鱼,最终必将竹篮打水,甚至带来负面结果。有鉴于此,寂天菩萨曾在其名著《入菩萨行论》中说:“人们向往快乐,但却种下痛苦的种子;人们讨厌痛苦,但却沿着通往痛苦的道路一意孤行。”

当某种思想、语言和行为,在将来会导致痛苦的发生时,佛教将之列为恶业。在所有恶业中,佛陀归纳了十条必须禁止的恶行,这就是十恶业道。或许人们在最初遵守的时侯,会觉得非常不舒服,因为觉得自己失去了很多所谓的自由,这与自己追求快乐的意愿并不一致。只是由于佛陀的规定,才不得不遵守。但在进一步了解业果法则后,便会清楚知道,戒律不但不是快乐的羁绊,反而是通过快乐的必经之路。只有断绝了痛苦的因由,才能防止痛苦的产生。事实上,断除十恶业道的戒律并不是佛陀强加在人们身上的枷锁,而是打开痛苦锁链的利器。

这十恶业道中,属于身体行为方面的有三种,语言方面的有四种,思想方面的也有三种。前面说过,在身口意三种业当中,身体方面的业最重,语言方面的业是其次,相对较轻的是意业,所以我们从身业开始谈及。

身业中最严重的恶业就是夺取其他众生生命的杀生。在佛教中,一般用四个因素来叙述一个完整的业,就是对象、动机、手段和方式及最终结果。无论善业还是恶业,都是具备这四个因素才是完整的一段业。在杀生中,对象函括一切生命,人、动物乃至鬼神都属此类。动机是指在无明的催动下,或者图财害命,或者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杀生取食,或者基于忿怒嗔恨杀害他们,或者受邪教等蛊惑,杀生祭祀……无论是处于贪婪、嗔恨还是愚痴的动机,具备一种就符合此条。手段是指一切杀生的方式,如刀杀、枪杀乃至诅咒等各种可以令对方丧生的手段。结果是对方丧命。如果这四个因素全部具备,就构成一个完整的杀业,其果报也是最严重的;如果只是具有两个或三个因素,譬如动了杀机但没有施行,或者施行没有杀死等,不算完整的杀业,果报也没有完整的杀业严重。在对象的这一环节,以杀人为最重,罗汉圣者、父母、自己师长等是重中之重,其次是身体庞大的动物。顺带一提的是,佛教认为自杀也属于杀生恶业,所以严禁佛教徒的自杀行为。

不与取通常被译为偷盗,但或许不与取更为准确。因为不与取不仅仅限于小偷盗窃的行为,还有更为广泛的含义。它不但包括偷盗,还包括借物不还、把公司的财物方便己用以及各种诈骗、巧取豪夺等一切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据为己有的行为。如果说杀生是侵犯他人的身体和生命,那么不与取就是侵犯他人的财物。在不与取的四个因素中,对象是指一切有主的他人物品,包括国有及他人私有物品;动机是指出于贪婪、仇视或者愚痴随一;手段是指偷窃、骗取、豪夺等各种据为己有的方式;结果是指将他人物品占为己有或生起已得手的心念。俗语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出于贪婪,不与取是一种极难防止的恶行。

在佛教中,出家的僧侣需要遵循不淫欲的教诫,普通人要遵守的则是不邪淫。邪淫是指不正当的性关系,这种恶业会对他人及家庭造成伤害及困扰,增加社会的不和谐稳定因素,因此也是一种较重的恶业。在四个因素中,邪淫的对象是指出家僧尼、未成年者等所有自己配偶以外的异性或者同性。严格来说,即使是自己配偶,口交、手淫等也都属于邪淫范畴。在佛教中还有更为细致的要求,比如在不合时宜的时间、地点与自己配偶性交,也都属于邪淫。如在自己或者配偶守持八关斋戒的日子、白天,地点如在寺院、塔庙内等,都涉嫌邪淫。动机主要有贪婪、复仇或者愚痴随一;手段是指两性交媾;结果是指产生快乐感受。邪淫会导致自己配偶不忠,身处污秽环境等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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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种语恶业中,妄语是指撒谎。谎言使人变得没有诚信,失去信任和感召力。在完整妄语业的四个因素中,对象是指能听懂自己语言的他人,如果是对动物及听不懂自己语言的人撒谎,那么并不构成完整的妄语恶业;动机仍然是贪嗔痴随一;方式则较多样化,虽然妄语是指口业,但这里是指所有的明说、暗示、默许等各种行为;结果是指对方明白撒谎的内容。在妄语中,有一种被称为大妄语的恶业,是就撒谎内容而言的,如说自己是佛陀再世,谎称自己拥有神通能力等,以此欺骗他人,骗取财物等,即属大妄语。罪业较普通谎言要重的多。

是指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恶业。在很多情况下,大规模的战争也是由于小小的离间造成的,因此,离间语之恶业亦不可小觑。完整离间语业的四个因素中的对象,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无论他们之间过往是否和睦,都可以作为离间语的对象。动机是出于贪嗔痴或者嫉妒等负面烦恼心绪;手段是指通过各种真实或虚假的谎言,在双方间进行挑拨,意欲令其不和;最终结果是指对方听懂自己所说的离间语,无论是否造成对方反目,都属于完整的离间语恶业。在现代竞争激烈的时代,此离间语尤为易犯。

是指一切能令对方生起忿怒及恼乱的语言,譬如詈骂、诅咒、讽刺等。四因素中的对象是指一切有情甚至无情,我们固然可以骂人,也可以骂动物,甚至骂天骂地,因此粗恶语的对象可以是一切有情和外境;动机是出于忿怒等各种负面烦恼心绪;手段是指各种谩骂的语言,包括冷嘲热讽,谩骂或是真实语,譬如对瞎子辱骂瞎鬼,也可以是虚假的谎言,譬如骂一个精神正常的人为精神病等;结果是对其进行谩骂。

是指一切没有意义的无聊话语。语恶业的绮语虽然是最轻的一种口恶业,但却是最容易违犯的,很多人在绮语中,浪费了人生中宝贵的时光。四因素中的对象,是指一切能引发无意义的话语,譬如无聊的娱乐八卦、国际政治以及各种感叹和醉话等。动机是指各种烦恼等负面心绪;加行是喜欢谈论无意义的话题,由于只是抒发内心的无聊,因此无论对方是否懂得都算违犯;结果是将无意义的话语说出口。基于人生宝贵,佛教劝导人们不要为了打发时间、感觉好或使自己显得洒脱而说绮语。

贪婪是属于思想方面的恶业道,之所以说贪婪、嗔恨和邪见是恶业道而非恶业,是因为这三种心理活动并非是业,而是业必经的道路,所以叫恶业道。贪婪是积淀在众生身心中的负面心绪,由于势力强大,因此也有人说是三界轮回的推动者。完整贪婪四因素中的对象是指一切不属于自己的财物等,佛教对众生的心理活动分析得很细致,对于不属于自己的财物的执着才是贪欲的对象,而对于自己财物的执着,则归入吝啬中;动机是指贪婪本身以及嗔恨等任一负面心绪;手段是指要占有他人财物的想法;最终结果是指一定要占有的强烈欲望。由于贪婪并非身口的行为,单单具有这种强烈欲望已经圆满了四个要素。

嗔恚是一种强有力的负面心绪,是一种足以毁坏善根、摧毁世界的黑恶力量。完整嗔业道四因素中的对象,是指内心烦乱欲打击对方;动机可以是各种负面烦恼心绪;手段是内心生起让对方遭到不幸的心念;结果是指一定要让对方遭受不幸的坚固心念,譬如一定要打杀等的决定。佛教认为,嗔恚暴怒的心态,会摧毁以前的善行,其果报也极为可怕,因此特别强调要严加防止。

这是一种不承认因果轮回、不承认前生后世的观念。佛教认为,邪见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其力量也足以摧毁一切善根。四因素中的对象是指不承认有因果、涅槃等存在;动机是愚昧等负面烦恼心绪;手段是指否认轮回、因果的思考过程;结果是指坚决否认轮回、因果的坚定心态。佛教中行善得乐、作恶受苦的因果理念,是一切断恶行善行为的基础,如果否定这些,则善行大厦会濒临坍塌。佛教中有针对轮回真实的论证,我们将在下文介绍。

与十黑业道相反的就是十白业道,即十种善行,分别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说离间语、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和正见。这是佛教徒最低的道德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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