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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为梵语dhya^na之音译;定,为梵语sama^dhi 之意译。禅与定皆为令心专注于某一对象,而达于不散乱之状态,或谓禅为dhya^na 之音译,定为其意译,梵汉并称作禅定。又色界之四禅与无色界之四定,合称四禅八定。法华经 提婆达多品与坐禅 同义。五家参详要路门附录(大八一·六一五上):‘夫修禅定者,先须厚敷蒲团,结跏趺坐。’
禅定是佛教译语中特别的译法,「禅」,这是印度梵语禅那的简称,其义为「定」、「思维修」、「功德丛林」等,故「禅定」是华、梵兼称,这是从其名称上来解说的。
若从其意义上来说,一个修行人,能摄受散乱心专注一境,即是所谓「定」;摄心系念一种法门,能出生种种三昧,即是「思维修」;依于禅定能出生种种功德,即所谓「功德丛林」。总括起来说,禅定是修菩萨道者的一种调心方法,它的目的是净化心理、锻炼智慧,以进入诸法真相的境界。由此看来,禅定是修菩萨行所必经过程的手段;禅味不可着,死水不藏龙,正是纠正认手段为目的的错误。
因禅定未必就是禅宗,所以世界各宗教,凡是有神秘效验的,无非是从禅定的工夫而来,不论他们是用持咒也好、祈祷也好、礼拜也好、诵经也好,所得的结果,多是禅定的作用。
禅定的意思是心无二念,开始练习时必有方法,方法的作用是使得我们的心念由散乱状态而至集中状态,再由集中状态而至统一状态。到了统一的状态,便称为定,但是统一状态也有不同的层次:由身心的统一,至内心与外境的统一,再进一步,便是前念与后念的统一。要想达到前念与后念的统一,必须经过前念与后念的连续如项链,一念扣一念,念念同一念一样的念头,然后才能把前后念的间隔消化,仅剩下一念的存在,此时即是止于一念,名之为定。到了连此一念也不存之时,便是即定即慧。
初修禅定之时,可有许多方法,举凡礼拜、诵经、念佛、持咒、梵呗、经行等,都为达到安心、静心和净心的目的,主要由于修行而使身心平衡,都是定的功效。如果没有高明专长的老师,以上所举各项,都是佛经中处处可以见到的修定方法,安全可靠而不会产生副作用及后遗症。不过这些均属于散心修定。
如果遇到对禅定已有经验,并对佛法有正知正见的老师,就向他们学习专心修定的方法。那是指的禅观法,或被称为止观方法,禅宗则称为参禅的方法。
禅观的方法,一定不离三个原则,那就是:调身的姿势,调息的呼吸,调心的专注。以放松身体的肌肉,也放松头脑的神经为基本的要求。正确的姿势,包括行、坐、立、卧四种,以轻松端正为原则。正确的呼吸,以自然的速度为原则。正确的专注,则以只顾方法不问得失为原则。如果企图心强,急功好利的心旺盛,便会为你带来魔境的困扰。必须要有佛来佛斩、魔来魔斩的心理准备,才会安全。所谓斩佛斩魔的意思是说,不论可喜或是可怖的任何景象及感受出现,都把它当作幻景及幻觉处理。否则若遇恶境易生退心,甚至毁谤三宝,指为修行不得好报。若遇善境易生慢心,甚至宣称得大神通,证了圣果成了佛,那就太可怜了!(圣严法师)
禅定,又名「三昧」,所谓「念佛三昧,三昧之王。」「禅」「定」亦即「止」「观」,止是放下,观是看破。禅定是指「心一境性」,让混乱的思绪平静下来,外禅内定,专注一境。禅定必须先由「入静」开始,而到「至静」,才能达到「寂静」,此时已经是忘我的境界,从「身空」、「心空」而进入到虚空法界。然而坐禅要进入禅定的境界,也必须要具备「超越的精神」,才能突破一切生理、心理及潜意识的障碍。
禅的意义就是在定中产生无上的智慧,以无上的智慧来印证,证明一切事物的真如实相的智慧,这叫作禅。
《六祖坛经讲话·坐禅品》:「禅定者,外在无住无染的活用是禅,心内清楚明了的安住是定,所谓外禅内定,就是禅定一如。对外,面对五欲六尘、世间生死诸相能不动心,就是禅;对内,心里面了无贪爱染著,就是定。参究禅定,那就如暗室放光了!」
《心经》:「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所谓「行深」,即是禅定、深定。观自在菩萨在禅定中发现,当五蕴皆空——也就是「无我」的时候,一切的烦恼与痛苦就解脱了,观自在菩萨就是在定中得到这个清净的大智慧而证得大自在成就。
一般来说,禅定不一定能悟道解脱,但要悟道解脱却离不开禅定。在“戒、定、慧”的三个阶段中,“定”从“戒”至“慧”的桥梁。
对上根利智者而言,禅定并无一定之形式。所谓:「行亦禅,坐亦禅,语默动静体安然。」「十字街头好参禅。」「如来於二六时中常起观照。」只要念念觉照,当下「一念清净一念佛,念念清净念念佛。」,「不怕念起只怕觉迟」,时时刻刻保任,修无修修,行无行行,修一切善而不执著所修之善,断一切恶且故不为一切恶所缚,当下这念心便是归於中道。
禅定的种类很多,《瑜伽》卷十一《三摩多地》中归纳为四类,即静虑、解脱、等持、等至。
静虑,为梵语“禅那”之汉译,即于一所缘境系念寂静、正审思虑之意。静虑有四种,通常所说的四禅。
(一)初禅,离生喜乐。即离欲界诸恶不善法(身恶、语恶),有寻有伺,于寻伺未见过患,及有对治欲界诸恶之善寻伺。喜乐者,已获得所希求之色界初禅定境,内心喜悦,于喜乐未见过失,一切粗重(身心不自在性)皆得远离,得广大轻安,身心调畅,有堪能性。此初禅具足五支:寻、伺(为取所缘)、喜(为受境界)、乐(为除粗重)、定(心一境性,为禅所依。)。《瑜伽》卷十一中说,由断除五法、修满五法而证此定。所断五法者:(1)欲所引喜,于妙五欲,或见或闻,或曾领受,忆念欢喜。(2)欲所引忧,即于妙五欲若求不遂,或得已便失,多生忧恼。(3)不善所引忧,即由忧苦的心情而行杀业,乃至起邪见。(4)不善所引喜,即由喜乐的心情而行杀业,或生邪见等。(5)不善所引舍,如任由部属造杀业等,或放任自己,思惟作恶方便,或于诸恶放任不断;又不善现前,随顺而行。所修五法者:(1)欢,因清净持戒,生起无悔,心意适悦。(2)喜,由正修方便,心生欣悦。(3)安,谓离粗重,身心调适。(4)乐,由离身心粗重故,于诸(欲界)烦恼而得解脱。(5)定,即于所缘,审正观察,心专一境。
(二)二禅,定生喜乐。有四支:内等净(为取所缘)、喜、乐、定。即于初禅有寻有伺三摩地相心能弃舍,于无寻无伺三摩地相系念安住;对快速变化的所缘境界能正远离,于较为稳定的境界中安住其心,内心一味寂静,乃至极寂静。这种舍念正知,离寻伺乱,就是内等净。定者,超过初禅寻伺有间缺位,能正获得无间缺位。喜乐者,由超越寻伺,离初禅地诸烦恼品所有粗重,有广大轻安,身心调柔,有堪能乐,于彼喜相未见过患。
(三)三禅,离喜妙乐。有五支:舍、正知、念(三者均为取所缘)、乐、定。舍者,于前喜相深见过患,于喜离欲,由离寻、伺、喜故,名之为舍。由有舍故,安住所有正念。正知者,若由失念,或有前喜俱行想及作意现行,立即以慧觉知,方便弃舍。乐者,由离令心踊跃之喜,内心寂静,便唯有乐受及轻安乐。
(四)四禅,舍念清净。有四支:舍清净、念清净(二者为取所缘)、舍受、定。入此第四禅者,进一步舍断第三禅中之乐。至此,一切寻、伺、喜、乐、入息、出息都断尽无余;心住无动,一切动乱皆悉远离,故说舍念清净。
“解脱”类定,包括了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三种,略说如次:
(一)八解脱:(1)有色观诸色解脱——已离欲界得色界定者,为于欲界色(如死尸等相)得观想自在,而于欲界诸色以光明相专注思惟,而成就观想。(2)内无色想观外诸色解脱——已离色界欲,无色界定不在前,又不思维彼想光明相(属于色界),于外色(属欲界)而作观想。(3)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于第四静虑解脱诸障,令得根本圆满。净,即第四禅中离诸障而舍念圆满清净;解脱者,能解脱净不净变化生起烦恼障;身即意身(体);作证,由于智断而证;具足住,第四静虑根本圆满,为圣所住。(4)空无边处解脱——于彼空处已得离欲,即于虚空思维观想。(空无边处定者,即心除遣诸色、想之后,起无边虚空观想而安住之。)(5)识无边处解脱——于彼识处已得离欲,即于此识思维观想。(识无边处定,这是先舍前虚空无边处想,即于能观之识起无边行相。)(6)无所有处解脱——于无所有处已得离欲,而于识无边思维观想。(无所有处定者,从识无边处求上进时,离其识外,更求余境,都无所得,由此令心安住。)(7)非想非非想处解脱——于非想非非想处已得离欲,即遍于想可生处,应作观想。(非想非非想处定,它是从无所有处求上进时,超过无所有处之想,及识处以下有所有想,名非有想;非无想者,谓非如无想及灭尽定,一切诸想皆悉灭尽,得自在故。)(8)想受灭(即灭尽定)解脱——修习暂背弃受想,令离定障。
(二)八胜处:(1)内有色相观外色少——以色界定观于欲界有情诸不净相,及少分资具之好、恶、胜、劣,于彼诸相能随意隐蔽、自在回转(改变),得如实相。(2)内有色相观外色多——以色界定观欲界广大之外色(如宫殿、房舍等),令得清净。(3)内无色相观外色多——无色相,即离色界欲,得无色界定。(4)内无色相观外色少。(5至8)内无色相观外色青、黄、赤、白。此八胜处,体即是前三解脱。初二胜处,由初解脱出;次二胜处,由第二解脱所出;后四胜处,由第三解脱所出。由三解脱故,得胜定自在。此以解脱为因,胜处为果。又此八胜处与修三种缘色解脱作所依止,此即以胜处为因,解脱为果。要之,前解脱中得观想自在,今于胜处得制伏自在。
(三)十遍处:即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空无边、识无边十种遍处。于所观想之事,能成就普遍广大之境,故名遍处。初八遍处,唯从第三解脱流出,后二遍处,即是空无边、识无边二种解脱。对前八色遍处修习纯熟,能引贤圣观想神通,乃于诸事转变神通,其所变事,堪有所用。由识遍处修习纯熟,便能引发无诤、愿、智、无碍解等诸胜功德。由空遍处修习熟练,于一切物随其所欲,皆能转空。
修观行者,由解脱—→胜处—→遍处,次第而进。因先于所缘得思维观想自在,次能制伏,后即于此遍一切处,则能如其所欲而作观想。遍处、胜处是诸解脱能清净道,是故此三,如是次第。